心得体会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时间:2022-07-14 17:1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供大家参考。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分享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
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处非办。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决定于6-7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处非办〔2020〕19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联动创新、重在长效”原则,通过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部门合作、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防范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确保全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落实

  2020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印发通知,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月组织部署。充分发动各方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二)紧扣宣传主题,提升宣传效果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突出宣传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着眼重点区域,对社区、商务写字楼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四是突出以案说法,普及非法集资案件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办案原则广为人知,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2.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持续至12月底)。二是针对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特点,树立“以网治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3.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二是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三是及时开展风险提示,结合在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隐患,针对苗头性风险,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四是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三)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下达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司法机关普法宣传、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阵地。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综合调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服务,推动宣传责任落实,促进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组织对本辖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2.区委宣传部协助组织区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合理安排版面、栏目,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

  3.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和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

  4.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群体、学生家长加强宣传,充分发挥高校金融、法律方面专家学者集中的优势,主动组织、积极参加“七进”宣讲活动。

  5.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会公益类机构开展宣传,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针对投资理财、销售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6.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开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增强农民合作社社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7.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类讯息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清理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大屏、公共交通等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对投资类公司的门头、店面宣传进行整顿规范,对路边、墙面的融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8.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宣传,在开发商楼盘显著位置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和横幅,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

  9.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指导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示、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客户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10.科工局组织指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向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11.各成员单位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要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在单位内部和所分管行业领域,举办政策法规宣讲,向全体干部职工和相关行业企业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和法律后果,严防干部职工和所管辖企业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

  区处非办印发全区《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二)具体实施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扩大宣传声势,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考核问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集中宣传月期间,区处非办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暗访,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倒扣分。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征集宣传素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处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选取2件以上优秀作品(多者不限)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区处非办。二是征集宣传稿件。从即日起至7月7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至少报送2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多者不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区处非办将择优在全区通报推广优秀素材和稿件,对报送积极、稿件优质的单位,在年底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中给予重点加分。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各基层党委:

  按照黑龙江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处非发〔2020〕4)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20】9号)要求,通过开展深入持续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师生员工能够有效分辨非法集资行为,培育师生正确理性理财投资理念,在全校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陆岩(校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及各学院党委书记。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三、工作步骤

  宣传时间:2020年6月11日-6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14日)

  学校发布《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结合防疫抗疫、学生返校等新形势,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月主题,聚焦防范网上非法集资、“校园贷”等新特点,启动部署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与活动,形成全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常态化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宣传部负责全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总体宣传,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质量,增强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各单位负责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增强师生员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紧扣主题,提升宣传效果

  1.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尤其对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诈骗、校园贷等行为重点加强防范,揭露其犯罪的手法和主要特点,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

  2.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误读。要及时开展风险提示,针对苗头性风险,解读有关政策法规,专题发生、警示风险。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3.丰富宣传形式。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宣传栏、LED大屏幕演示等载体渠道,结合部门微信群推送、线上教学课前提醒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师生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守住财产安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国家处非联办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部门要及时推送官方媒体的相关政策解读、宣传信息、警示案例等,掀起宣传高潮。要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

  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月活动效果。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工作相结合,科学安排年度宣传内容,常抓不懈,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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